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的犯罪與其他有關生產特定的偽劣商品犯罪的區別。
7.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與走私特定物品犯罪(如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文物罪等)的區別,刑法明確規定的以走私罪論外的法定情形(第154條和第155條)。
8.洗錢罪的構成要件特征。
9.妨害公務罪的客觀要件特征。
10.妨害司法犯罪(主要是偽證罪、包庇、窩藏罪、妨害作證罪、脫逃罪等)。
11.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與強奸罪的關系。
12.引誘幼女賣淫罪、嫖宿幼女罪與奸淫幼女罪的區別。
13.傳播性病罪的構成特征及其與故意傷害、殺人罪的區別。
14.軍人違反職責罪一章中的總則性規定,即特別緩刑制度(第449條)、軍人違反職責罪的犯罪主體范圍(第450條)、戰時(第45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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