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五、法條分析題:57-58小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57.我國刑法第264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請分析:(1)本條中財物的外延如何界定?
(2)本條款中,多次盜竊應該如何理解?
(3)本條中,攜帶兇器盜竊應該如何理解?
【參考答案】
(1)本條中財物的外延如何界定?
盜竊罪侵犯的對象是公私財物,這種公私財物的特征是:1)能夠被人們所控制和占有。2)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這種經濟價值是客觀的,可以用貨幣來衡量的,如有價證券等。3)能夠被移動。4)他人的財物。盜竊犯不可能盜竊自己的財物,他所盜竊的對象是“他人的財物”,雖然是自己的財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視為“他人的財物”。5)一些特殊的財物盡管具備上述四個特征,仍不能成為盜竊對象。如槍支、彈藥,正在使用的變壓器等。6)盜竊自己家里或近親屬的財物,根據《解釋》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在社會上作案有所區別。
(2)本條款中,多次盜竊應該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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