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考生只能選擇天津工業大學為報考點報名,并在天津工業大學參加考試。
三、考試
1、初試科目:英語二(重點考查考生英語應用能力,尤其是閱讀和翻譯能力,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數學、邏輯與寫作;滿分為200分)。
2、考試時間:2010年1月初; 考試地點:天津工業大學(詳見準考證)。
3、復試科目:面試為主、政治考核(論文形式)、英語能力測評(聽說能力)。
報名流程

四、錄取
1、綜合考生入學初試和復試成績以及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擇優錄取。
2、錄取類別有兩種:自籌經費培養—外地生源如提出申請,戶口和檔案可轉入天津工業大學,培養費由本人負擔,畢業后按學校有關規定擇業;委托培養—培養費由委托培養單位負擔,畢業后回委托單位工作。
3、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與委托培養的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簽定委托培養合同書。
五、學位授予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學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修滿學分,完成學位論文并通過天津工業大學組織的答辯,經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國家頒發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六、學費
學費為4萬元。
七、其他
1、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參加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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