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培養年限
碩士研究生培養年限為2年,學習年限2-4年。
三、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⑵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⑶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
生2010年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
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且有相應專的
本科主要課程進修成績單,并在工作中有較大貢獻。報考民商法學、國際法學、
管理科學與工程、會計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等專業的同等學力考生,必須通過八門相關專業本科課程的考試。同等學力考生
參加統考初試科目合格后,在進行專業課考試時,由所在招生學科專業確定加試
本科二門主干課程。
⑷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
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報考
報考2010年碩士研究生的考生,2009年10月10日-30日進行網上報名,網址:http://yz.chsi.com.cn/,2009年11月10日-14日在全國各地研究生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拍照并交納報名費。現場報名確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和學生證(或畢業文憑原件)。
五、培養費
屬于國家計劃內非定向和定向的碩士研究生,培養費由國家財政撥款。屬于委托培養的碩士研究生,培養費由選送單位支付,30000元/人。屬于自籌經費培養的碩士研究生,培養費由考生本人自籌,18000元/二年。
保留學籍的考生不列入非定向或定向(學校安排的考生除外)。
六、其他
1.復試范圍:復試指定科目,綜合能力,英語聽力和口試
2.復試原則:以考試成績為主,綜合考慮考生的科研素質、科研經歷、大學成績、外語水平與能力以及導師意見,擇優錄取。
3.2010年上海海事大學將繼續提供一定數量的助教、助研、助管崗位給研究生,作為勤工助學和社會實踐的基地;繼續選撥研究生赴韓國進行校際學術交流。
4.上海海事大學對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提供獎學金;并配合銀行為學生辦理學習和生活助學貸款。
5.我校單獨考試和MBA招生簡章另行制訂。
6.考生網報信息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不明之處應來電向研招辦詢問后再申報。
7.考生須詳細和正確填寫本人家庭及單位的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話(手機)和所在單位名稱。學校研招辦在資料審核和錄取過程中經常通過手機和電子信箱與考生聯系。
8.有關英語、政治、數學考試內容詳見教育部公布的當年考試大綱。
9.專業基礎課、專業課考試大綱和考研相關信息均在校園網研究生招生工作內公布。
單位代碼: 10254
聯系部門: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
地 址:上海市浦東大道1550號
郵政編碼: 200135
電 話:021-68537753(老校區)
地 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海港大道1550號
郵政編碼: 201306
電 話: 021-38284585(新校區)
電子信箱:yzb@shmtu.edu.cn
網 址:http://gs.shmtu.edu.cn/
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部
200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