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小字體 增大字體
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定于2009年1月10日至11日(個別考試科目在12日)舉行。 今年共有51618人在我省14個考區和設MBA、單考考點的招生單位共計80個考點、1669個考場參加考試。參加初試的考生要熟悉考試的各項要求,仔細閱讀招生簡章、考生須知、考場規則等有關考試的規定和具體要求,做好證件(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文具等方面的準備、檢查,熟悉交通路線、考場具體位置及周邊環境,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應試。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省招考辦特別提示考生應注意以下幾點: 1.對于違規考生的處罰:如是在校生,將由其所在學校給予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理,其中對于由他人代考、替他人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包括手機、無線耳麥、對講設備等)作弊及其他作弊行為嚴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對于考生在國家教育招生統一考試中的違規事實及處理結果將建立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對在當年研究生招生考試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如是在職人員,教育考試管理部門將其作弊行為記錄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給予嚴肅處理。對于團伙作弊、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2.參加農學門類聯考化學科目考試的考生允許使用不帶字典存儲和編程功能、具有對數及冪指數計算功能的科學計算器,其他統考及聯考科目考試中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3.考生在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或“文職干部證”)。 今年我省將繼續加強對考場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加大對考風考紀管理工作力度。參加考試的考生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交卷出場的考生不得再進入考場續考。 考生初試成績將在3月中旬由考生所報考的招生單位負責通知。 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向參加復試的所有考生和社會公示。復試一般在5月上旬結束。
[1] [2] 下一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