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
1.政審和調檔隨統考考生一起進行,一般在第二年4月份,請申請人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202.117.64.78/zhaosheng,參照統考考生復試通知中的要求下載政審表和辦理調檔手續;
2.政審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將在2012年6月份發放錄取通知書;
3.根據《長安大學研究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我校接收的所有推免生,第一學年享受一等獎學金;
七、其他
1.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辦理出國手續,不得列入就業計劃,不得再次報名參加碩士生入學統考;
2.如在2012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獲得學士學位與本科畢業證書或必修課不及格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3.如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實或不準確,一經發現,取消申請人錄取資格或學籍,后果由本人負責。
八、聯系方式
長安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地址:西安市南二環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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