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復試與錄取
1.學院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初審后,于復試前在學院網站公布參加復試者名單,由學院通知初審合格的申請人到我校進行復試(復試具體時間以學院安排和通知為準)。
2.復試期間到我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復試及體檢合格者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詳細信息請查閱廣東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信息)
3.我校對擬錄取的申請人發放接收函。 申請人須在10月25日前憑推薦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發放的校驗碼登錄研招網(
http://yz.chsi.cn/或
http://yz.chsi.com.cn/)填寫報名信息,并與其他考生同期現場確認報名信息。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者不能被錄取。
4.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復試和發放接收函)于2011年10月20日前全部結束。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5.省招辦審核與公示。
6.被廣東工業大學擬錄取的推免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須蓋有推薦學校和推薦學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章)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五、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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