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有學術科研成果(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等)和獲獎證書者,請提供復印件。
三、申請辦法
1、在我校研究生教育學院網站上查閱《上海海事大學2011年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并于2011年10月10日前(以郵戳為準)將所有申請材料直接寄至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教育學院招生辦公室,全部申請材料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2、研究生教育學院對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10月中旬學校研究生復試小組將對推薦免試生進行復試,復試前考生必須提供省招辦下發《推免生登記表》(原件);
3、復試原則:以復試考試成績為主,綜合考慮考生的科研素質、科研經歷、大學成績、外語水平與能力以及導師意見,擇優錄取。
4、通過復試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生,還須持我校的接收函,在規定的時間2011年10月31日之前到考生所在學校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未辦理報名手續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錄取
1、 正式入學通知書將在政審后于2012年6月中旬由研究生教育學院寄給本人;
2、 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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