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中山大學200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基本分數線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考試類別 |
報考學科門類(專業)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備注 |
全國統考 |
哲學[01] |
330 |
50 |
90 |
|
經濟學[02] |
320 |
55 |
90 |
|
法學[03] (不含法律碩士[030180]) |
320 |
50 |
90 |
|
教育學[04] (不含教育碩士[040180]) |
305 |
50 |
170 |
|
文學[05] (不含外國語言文學[0502] 、 漢語國際教育碩士[050180]) |
350 |
55 |
90 |
|
外國語言文學[0502] |
350 |
60 |
90 |
|
歷史學[06] |
305 |
50 |
170 |
|
理學[07] |
300 |
50 |
70 |
|
工學[08] (不含軟件工程碩士[081280]) |
280 |
50 |
60 |
|
農學[09] |
300 |
50 |
70 |
|
醫學[10] (不含基礎醫學[1001]) |
305 |
50 |
170 |
|
基礎醫學[1001] |
280 |
50 |
150 |
|
管理學[12] (不含工商管理碩士[120280]、 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1205]) |
330 |
55 |
90 |
|
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1205] |
300 |
50 |
80 |
|
教育碩士[040180] |
300 |
50 |
160 |
|
漢語國際教育碩士[050180] |
310 |
60 |
80 |
|
軟件工程碩士[081280] |
280 |
50 |
60 |
|
全國聯考 |
法律碩士[030180] |
320 |
55 |
90 |
|
工商管理碩士[120280] |
160 |
55 |
80 |
|
單獨考試 |
城市與區域規劃[070521] |
340 |
55 |
80 |
|
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107302] |
320 |
50 |
90 |
|
管理科學與工程[120100] |
335 |
55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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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復試分數線的相關說明
外國語、政治理論滿分為100分;教育學[04]、歷史學[06]、醫學[10]門類業務課一滿分為300分;其他門類業務課一及業務課二滿分均為150分。工商管理碩士外國語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
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1、參照國家統一劃定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2、具有復試資格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復試前須向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報考2009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三、“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并完成服務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的考生,總分可加10分。考生須提前向報考院系提出申請,復試時須出具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統一制作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志愿服務鑒定書》和服務單位證明。
四、復試安排
1。復試將于2009年4月上旬進行,考生請通過登錄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碩士招生”——“信息查詢”——“復試通知查詢”查詢復試通知。我校不再發放書面復試通知。廣東地區的考生也可使用固定電話撥打16883599查詢復試名單。
中山大學復試錄取辦法及招生院系復試細則將于復試前在研究生院招生網及各院系網上公布。請考生務必及時留意網上復試公告,按時來校復試。
2。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系、所、中心)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復試時須攜帶:
(1)有效身份證件
(2)本科階段成績單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生提供學生證);臨床醫學或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即臨床型碩士)歷屆畢業生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同等學力考生的大專畢業證書、8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2篇學術論文等。(同等學力生復試時,還需加試二門專業課)
3。調劑
(1)調劑錄取報考外校考生的工作將于教育部公布全國復試分數線后開始。屆時,我校將在中山大學研招網上公布接收外校調劑生的專業,在中國研招網上公布我校余缺生源信息,便于考生調劑。
(2)申請從外校調劑的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教育部復試分數線和基本要求,同時達到我校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且一般只能從211高校的院校調劑。我校不接受外校同等學力及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的調劑。
(3)需要調劑到外校的考生,須持其它院校研招辦開具的正式調劑接收函辦理有關轉檔手續。未達到統考、MBA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全國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和參加單獨考試考生的報考材料不能轉寄其他院校。
4。體檢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的體檢將安排在復試期間統一進行,由校醫院組織。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我校“關于公布《中山大學研究生體檢異常受限招生專業目錄》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5。收費
根據學校有關文件規定,每位參加復試的考生需交納復試費100元,由各招生院系收取,向考生出具收費收據。
中山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2009-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