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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點: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8〕17號)和《教育部關于印發〈2009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的通知》(教考試〔2008〕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我省2009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工作的意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確保考試組織管理與實施工作順利進行。 隨著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人數的增加,社會關注程度日益提高,加之由于受社會誠信環境的影響和經濟利益的驅使,部分考生和社會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和網絡手段作弊,作弊人數呈明顯上升趨勢。面對當前這種形勢,各考點必須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加強對碩士研究生入學統考工作的領導和薄弱環節的管理,結合本單位實際,修訂和完善組織考試的程序、辦法及有關規章制度,同時配合公安、宣傳、衛生、通訊、機要保密、紀檢監察等部門,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整治;還要針對考試中可能發生的問題,制訂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做到防患于未然,保證考試安全進行。 考點要建立考試組織管理機構,實行主考負責制。考點主考由分管領導擔任,下設考點辦公室、試題保管收發、監考、宣傳保衛、技術保障、后勤聯絡等若干工作小組。考試工作人員 實行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職責,責任到人,相互配合,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加強保密安全管理,健全制度,強化責任意識,狠抓責任落實,確保考試安全。 (一)各考點必須樹立“安全第一、保密第一”的思想,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國家保密局關于《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教考試〔2004〕2號)和我省有關規定要求,堅持“分級管理,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試題送達考點以后,考點主要負責人即為考點安全保密工作的第一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嚴密組織,嚴格要求,要嚴格按照《保密法》及《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等文件的要求執行。 (二)加大對保密室硬件建設,確保保密室建設全部達標。各考點應加大對保密室硬件建設的投入,保密室除達到三鐵(鐵門、鐵窗、鐵柜)四防(防水、防火、防盜、防鼠)要求外,還必須安裝電子視頻監控系統,做到全天候、全方位監控,不空時段,不留任何死角。保密室每次使用前各考點須自行檢查并報同級公安、保密部門檢查批準,使用期間接受省招考中心、公安及保密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完善保密規章制度建設,強化措施落實。 1、加強保密紀律教育和業務培訓。各考點應加強安全保密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充分認識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強化責任意識,所有保密工作人員必須參加業務培訓,要選派堅持原則,能嚴格遵守紀律,工作認真負責,業務能力強的同志承擔保密工作。 2、嚴格履行手續,確保各項保密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要嚴格按照保密規定的程序完成好試卷、答卷的分發、交接、運送、保管工作。特別應防范和打擊監守自盜,堅決杜絕任何失密、泄密事件的發生。 3、要嚴格統考科目備用試題、備用答題卡和缺考考生試題的管理。各考點統考科目備用試題、備用答題卡由省招考中心隨統考試題發給考點。在考試過程中,如確需使用備用試題、備用答題卡時,由考點主考和巡視檢查組組長共同商定。考試結束后,考點寫出使用備用試題、備用答題卡專題報告,說明原因及具體情況,由考點主考和巡視檢查組組長共同簽名,并加蓋考點公章,在送交答卷時交省招考中心核對驗收。對缺考考生的試題,由監考人員在缺考試題袋正面明顯處標明“缺考”字樣并填寫考生準考證號和姓名,不準擅自拆封,考后交考點辦公室。考點要認真清點缺考試題,按教育部規定全部寄回招生單位。本省招生單位統考科目的缺考試題由招生單位收齊后分科目進行整理在送交答卷時一并交省招考中心核對驗收。 4、在考試期間,各考點要執行值班和報告制度。報告內容為:①考點值班安排;②試題運送情況;③試題保管保密情況;④考試實施情況。要求考點從接觸到試題開始到各科考試完畢為止,每天19時前由考點主考簽字并加蓋考點公章后用書面報告傳真給省招考中心值班室。考試期間每天13時以前加報一次,如發生失密、泄密或大規模違紀、舞弊等重大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省招考中心,并立即采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如隱瞞不報將根據有關規定追究考點主考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各考點在元月3日前上報考點值班日程安排、值班人員、值班電話(辦公室電話、手機、傳真)、保密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互聯網監控聯絡員姓名及電話等。省招考中心考試期間值班電話:0351-4131799、4188691、4155012、4060140(傳真) 三、加強考試環境的綜合治理,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使考風考紀根本好轉。 各考點要認真貫徹執行《2009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和我省有關文件精神,規范考試行為,嚴肅考風考紀,按照《考試實施程序》和《考場規則》的規定要求,采取多種措施,嚴肅認真地做好考試工作,以確保考風考紀有根本的好轉。 (一)加強對考生考前宣傳教育,做到防微杜漸。首先各考點要采取多種形式向廣大考生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充分發揮輿論宣傳正面引導的作用,營造“以誠信考試為榮,以考試作弊為恥”的輿論氛圍,教育廣大考生樹立誠信應考的觀念,使考生不想作弊;其次是對考生考試違規、違紀處罰的宣傳,特別強調對作弊考生的責任追究方面的內容,使考生不敢作弊。 (二)加強考場規范化管理。要按照要求嚴格建立標準化考場,每考場30人,考桌前后左右間隔距離必須在80厘米以上,以“豎向一條龍”的順序按省編定的考生座位號安排考試;要充分利用考生圖像信息,將考生圖像信息打印到考生準考證、準考考生情況表和考場座次表(含考生頭像、姓名、座位號),以方便工作人員按照程序要求去核實考生、防止冒名、替考等舞弊事件的發生。 (三)要加大考試環境綜合治理的力度。各考點應繼續加大硬件建設投入,加快信息技術的建設,配備必要的技術設備,特別是在技術手段上,要采用考場視頻監控、考場屏敝儀、探測器等現代化技術設備,對考生攜帶手機、耳機等通訊工具作弊進行防范,對考試過程中各種違紀和舞弊行為嚴密監控。要重點打擊團伙作弊和高科技作弊,發現情況及時上報,同時聯絡當地公安部門、工業與信息化部門、保密部門建立協作聯動機制,共同對此類情況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四)建立和完善考生誠信檔案公示制度。教育部從2009年起啟用教育考試誠信檔案系統,將考生的違規記錄通過電子數據的形式存入誠信檔案系統,以此教育和警示那些試圖在考試期間不誠信、損害他人利益的個別考生。各考點應嚴格按照教育部《2009年碩士生入學考試違規考生信息上報要求》,在考試結束3天內,將考試期間違規考生以數據庫形式并打印由考點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報省招考中心。 (五)要加強監考工作人員隊伍的作風建設,加大對監考人員管理和培訓的力度。各考點要重視監考人員的管理與培訓,要組織監考人員認真學習教育部和我省制定的關于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有關規定,對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思想教育、紀律教育和業務培訓,使監考人員能夠熟悉有關政策規定,工作流程和操作規程,重點加強思想教育和崗位職責教育,增強監考人員的責任感;要增強監考人員識別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進行考試舞弊的能力。在每科考試前要實行監考教師隨機抽簽定崗制度,應建立相應的相互監督制約機制,不能流于形式。監考人員應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和維護考試公正、公平的環境,維護碩士研究生考試的良好聲譽。對玩忽職守、放松監考要求、縱容考生作弊的監考人員依據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給予嚴肅處理。 (六)要建立網絡監察員制度,加強對網上有害信息的監控力度。各考點在考試期間應抽調專人連續不間斷加強網絡監控,一旦出現有害和不良的信息,一定要及時上報,及時刪除,做到防范和打擊并舉。 (七)加強巡視檢查工作。2009年要繼續強化巡考力量,加大對考試作弊的查處力度,省招考中心繼續按照每15個考場派一名巡視員的辦法組成巡視小組,分赴各考點進行巡視檢查,幫助考點做好考試工作。巡視檢查組成員由招生單位派出,要抽調政治思想覺悟高,品德良好,工作責任心強,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當年無親屬參加考試的高校教師或干部擔任,巡視檢查組組長由招生單位處級以上干部擔任。巡視檢查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堅守崗位,嚴守紀律,秉公辦事,不謀求特殊照顧,認真負責做好巡考工作。巡視檢查人員須佩戴由省招考中心統一印制的研究生考試巡視檢查證。巡視檢查人員于1月8日到崗,巡視檢查組組長在考試結束后要寫出巡視檢查情況報告,于1月15日上午9時到省招考中心五層會議室匯報檢查情況,同時交巡視檢查報告和考點匯總的《考場情況報告單》和《碩士生入學考試違規考生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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