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2008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08]33號)文件精神,長安大學在交通運輸工程、機械工程、建筑與土木工程、地質工程、環境工程、車輛工程、物流工程、材料工程、水利工程、測繪工程、動力工程等11個領域,招收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專業學位。工程碩士專業學位與工學碩士學位處于同一層次,但在招收對象、學習方式和知識結構與能力培養等方面,與工學碩士學位有不同的特點。工程碩士專業學位側重于工程應用,主要培養應用型、復合型高層次工程技術和工程管理人才。考試及錄取按以下規定進行。
1.考生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2005年7月31日前獲得學士學位的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或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與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均可報考。
2.報名方法
⑴擬在陜西省參加GCT聯考的考生
①報考者在7月5日~16日,登錄陜西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網站,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提交報名信息時請務必在“備注1”欄填寫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考試科目見附件)。
②7月18日~21日,考生憑網報號碼,到長安大學學位辦公室照相、現場打印《資格審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③考生須將現場打印的資格審查表交所在單位人事(或檔案管理)部門,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參加第二階段考試時交學位辦公室。
⑵擬在陜西省以外地點參加GCT聯考的考生
①請7月初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或長安大學研究生部網站,查詢并登錄本人工作單位所在省報名網站提交報名信息,提交報名信息時請務必在“備注1”欄填寫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考試科目見附件)。
②按網報提示的時間和要求,考生持網報號碼到網報提示的地點照相、確認報名信息,現場打印《資格審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③考生須將現場打印的資格審查表交所在單位人事(或檔案管理)部門,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參加第二階段考試時交學位辦公室。
3.資格審查
考生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誠信負責。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不予錄取,必要時學校將委托有關權威部門對考生的學歷、學位資格進行認證,由此出現的責任問題由考生本人自負。
⑴擬在陜西省參加GCT聯考的考生
現場確認時帶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參加第二階段考試時將現場打印并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的《資格審查表》和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交研究生部學位辦公室。
⑵擬在陜西省以外地點參加GCT聯考的考生
參加第二階段考試時,帶現場打印并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的《資格審查表》,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查(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4.考試方式及考試時間
工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采取兩段制考試方式。
第一階段,所有考生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英文名稱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簡稱"GCT"),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該試卷由四部分構成:語言表達能力測試、數學基礎能力測試、邏輯推理能力測試和外國語(語種有英、俄、德、日語)運用能力測試。GCT試卷滿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每部分為45分鐘。
GCT考試時間為2008年10月26日,成績有效期為2年。
第二階段,符合長安大學招生錄取條件的考生,到校學位辦公室申請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專業基礎課和專業綜合考試。專業綜合重點考核考生從事工程技術或者工程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實踐經驗、潛在素質和工作業績。報名時間12月4日、5日,考試時間12月6日、7日。錄取分數線、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及參考教材在長安大學研究生部網站查閱。
5.錄取
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擇優錄取。
6.培養與管理
(1)工程碩士生的培養管理由長安大學研究生部組織,并按照學校制定的工程碩士培養方案進行;
(2)培養以進校不離崗的方式,不脫產學習,但在校學習的時間累計不少于6個月;
(3)課程學習總學分為32學分,學習成績合格者方能取得相應課程的學分,學分修滿可進入論文工作階段。碩士論文在導師指導下進行,實行雙導師制,由學校和企業各選派一名有經驗的教授(或副教授)、高工擔任導師;
(4)學制3年,如有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長至4年。
7.學位授予
學生在規定年限之內修滿所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完成學位論文并通過由長安大學組織的學位論文答辯,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授予長安大學工程碩士專業學位。
8.接受上年未被錄取考生的"GCT"成績標準
我校接受2007年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工程碩士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GCT)未被錄取的考生,具體要求請注意查看長安大學研究生部網站公告。
凡符合我校成績要求的考生,均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和專業綜合考試。
聯系電話:029-82334325,82334320
通信地址:西安市南二環路中段
郵政編碼:710064
學校網址:http://www.chd.edu.cn
學位辦公室郵箱:xwb@chd.edu.cn
長安大學學位辦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