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浙江省一所大學關于要求漲學費的備案報告被浙江省物價局駁回,明確指出“不同意”。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的復函,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規定:“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今后五年各級各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關標準”。因此,杭州師范大學不得提高教育碩士專業學費標準。
浙江省物價局重申,省物價局對各市、縣(市、區)今年的政府調價項目實行統一管理,各地必須按以下原則嚴格控制政府調價項目出臺:國家規定年內不得提價的項目一律不得出臺,包括學校收費、城市公交等。此外,屬國家統一部署,推進資源環境價格改革的項目,在合理疏導價格矛盾的同時,要妥善處理好出臺的時機和力度;對居民生活影響較大的項目要從緊控制;年內要出臺的項目在時間上要統籌安排,盡量避免集中出臺。
在以豬肉、食用植物油、石油液化氣等商品為代表的食品類、居住類價格大幅上漲影響下,浙江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去年改變了近幾年來基本平穩運行的態勢,出現了較大幅度的上漲,全年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4.2%,漲幅比2006年增加3.1個百分點。今年一季度,全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