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研究生調劑招生工作即將開始,在全國研究生招生會議召開前,我辦根據往年慣例辦理調劑手續,特制訂本辦法。
一、調劑政策
1、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復試合格的考生按非定向或定向(公費)錄取;
2、 所有錄取考生(含非定向和自籌經費,不含定向和委培生)均每月發放200 元普通獎學金;
3、 學校設有多項獎學金可供碩士生申請;
4、 以下專業的調劑考生復試合格后全部按非定向(公費)錄取(相近專業均可調劑)。
專業代碼 調劑專業名稱 專業代碼 調劑專業名稱
080201 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 080501 材料物理與化學
080202 機械電子工程 080502 材料學
080203 機械設計及理論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80601 冶金物理化學 080701 工程熱物理
080602 鋼鐵冶金 080702 熱能工程
080603 有色金屬冶金 080104 工程力學
081901 采礦工程 081404 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070205 凝聚態物理 081405 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
5、以下專業的調劑考生復試合格后,根據復試成績排名順序按不低于該專業調劑總額的50-70%的比例安排非定向或定向(公費)指標,其余調劑生源為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相近專業均可調劑)。
專業代碼
調劑專業名稱
專業代碼
調劑專業名稱
020202
區域經濟學
081101
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
120202
企業管理
081203
計算機應用技術
081402 結構工程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083002
環境工程
6、我校各專業擬擇優接收一定比例的同等學力考生(即符合報考條件的專科生)和小語種考生。
二、調劑辦法及程序
我校執行國家C類地區復試分數線,我校將按教育部要求的1:1.2左右的比例進行調劑,差額復試。
1、考生調劑錄取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考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其調出專業在C類地區的復試分數要求。同時,擬調入專業與調出專業必須是統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專業。
(2)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出照顧專業,必須達到調出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在C類地區的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3)報考照顧專業以外的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必須符合上述(1)的要求。
2、調劑程序:
(1)登錄內蒙古科技大學研究生教育網(graduate.imust.cn)的“08年研究生調劑系統”中輸入考生調劑信息。
(2)等待國家最低復試分數線(分數線將在3月下旬公布)。
(3)確定是否調劑。在分數線公布后,我校將根據第一志愿上線人數,統計每個招生專業生源的余缺情況,并按1:1.2左右的復試比例確定擬調劑專業和調劑生源數,并在我校研究生部(graduate.imust.cn)網上公布,考生可根據不同專業的缺額數(即時更新)來電或來人與我辦聯系,確定是否調劑。
(4)辦理調劑手續。我辦接受考生調劑后,考生須在指定的時間內提交《內蒙古科技大學調劑承諾書》和交納調劑保證金。
A.《調劑承諾書》下載后填寫,必須由本人簽字(如他人代辦,須由代辦人簽字)確認;
B.《調劑承諾書》可通過傳真方式送達,亦可由本人或代辦人直接送至我校研招辦。
C.調劑保證金的寄送:
考生可以直接到我校研招辦辦理調劑保證金交納手續,也可通過當地郵局普通匯款業務寄出,如選擇郵寄請詳細填寫寄款人姓名、地址與郵編,在匯款備注內寫清擬調劑專業與聯系電話,收款單位為:內蒙古包頭市內蒙古科技大學研招辦(014010)。(匯款單作為退款的憑證,請妥善保管)。
注:只有在我辦同意接受調劑后,考生方能交納調劑保證金,如未經我辦同意而考生擅自郵寄調劑保證金的考生,我辦不負責退款,考生自行同郵局處理。
(5)復試名單的確定。我辦收到考生的《調劑承諾書》和調劑保證金后,即確認為該生調劑成功,進入調劑專業的復試名單。可進入《2008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錄取系統》查詢待辦事宜。調劑成功的考生必須在指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yz.chsi.com.cn),進入網上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及時查看我校的復試通知,并做確認回復。同時須與第一志愿報考院校及時聯系,在研招辦規定的時間內將四門考試科目的試卷用特快專遞寄我校研招辦(考生不得攜帶),試卷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研招辦,取消成功調劑考生的復試資格。
3、可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內蒙古僅限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和達斡爾族,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而錄取的考生畢業后需留在內蒙古自治區工作并簽訂委培協議。
4、為保障考生的利益,同時維護我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遵循誠實守信原則,凡擬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均須交納調劑保證金1000元,特別說明的是:此“調劑保證金”不是我校的收費項目,僅作為我校與考生間的相互承諾。
(1)調劑保證金在以下情況出現后全部退還考生
A.考生參加復試但復試不合格,在復試后退還;
B.考生參加復試且復試成功,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在考生入學時退還;
C.因我校研招辦的原因使考生不能參加復試或入學的其它情況。
(2)調劑保證金在以下情況出現后不予退還
A.我校確定調劑該考生后,因該考生本人一檔多投等原因不參加我校研究生復試的;或不能按時提供四門考試科目試卷的。
B.復試成功被錄取后沒有按學校要求入學報到的;
C.考生未按我校調劑辦法提供詳實信息或提供了虛假信息而影響考生復試的;
D.因考生本人的原因造成不能參加復試或入學的其它情況。
三、調劑聯系
1、調劑開始時間:2008年3月下旬(國家復試分數線公布之日)
2、聯 系 電 話:0472-5951507,5952233
24小時自動傳真:0472-5954370
3、電子信箱: nkdyjs@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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