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考試指南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為保證我國學位授予的總體質量,規范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工作而設立的國家水平考試。是我國目前開展非全日制培養研究生的主要方式之一,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負責該考試的實施和考務工作。
1、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是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的碩士學位申請人,即考生應具備以下資格:
1)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本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有關材料已提交學位授予單位,并經學位授予單位審查被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
2、報名地點:考生一般應在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參加報名和考試。如有特殊情況,需申請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參加報名考試,必須經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和其工作單位所在省級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報名和考試。
3、報名程序: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辦法。
4、報名時間:一般每年三月開始報名。
5、考試期限: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四年內完成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且成績合格。四年內未通過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申請人應在通過全部考試后的一年內提出學位論文。
6、考試時間:一般每年五月考試。
7、考試科目:外語、綜合
8、外語語種:英語、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
9、外語聽力部分: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不含聽力測試,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組織。
10、考試大綱:所有學科的考試大綱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發行。
11、外語考試題型:包括一卷和二卷兩部分
一卷:客觀題,占65%
(一)口語交際 10% -10分 --10個小題
(二)詞匯單項 10% -10分 --20個小題
(三)閱讀理解 25% -25分 -- 5篇閱讀
(四)完型填空 15% -15分 --15個小題
(五)辨錯 5% - 5分 --10個小題
二卷:主觀題,占35%
(六)翻譯 英譯漢10% -10分--100至120個單詞漢譯英10%-10分--80至100個漢字
(七)寫作 15%-15分(120至150單詞的短文)
12、外語考試時間分配:外語考試共兩個半小時,即150分鐘。一卷考試時間90分鐘,二卷考試時間60分鐘。一卷考完后,收卷5分鐘后再發二卷。也就是說,答二卷時是在無任何單詞提示的情況下完成,這就要求對單詞的掌握要足夠多。
13、分數線: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其中英語試卷二的成績不低于18分,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試卷二的成績不低于16分;建筑學的綜合考試和快速設計兩部分的成績均不低于60分。
14、成績查詢:考生考試成績清單屆時由“中心”下達至有關省級主管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同時,“中心”將免費提供網上(www.cdgdc.edu.cn)個人成績查詢服務。
15、關于證書:從2006年起,不再頒發《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合格證書》和《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合格證書》,“中心”下達至有關學位授予單位的相關考生考試成績清單即為考生相關學科(語種)考試是否合格的依據;在此之前頒發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合格證書》和《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合格證書》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