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試報訊(實習記者 陳霄飛) 記者從國務院學位辦獲悉,北京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同濟大學、中南大學等30所院校被批準為新增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單位。至此,我國的法碩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增加至80所。
據了解,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以及社會政治、公共管理、經濟管理等部門培養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該專業學位只招收非法律專業考生,其特點是寬口徑、厚基礎、復合型。法律碩士的招生實行全國聯考,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聯考”。
目前,法律碩士的招生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參加每年1月全國高校聯考的法律碩士,招生對象為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者),考試科目政治、外語實行全國統考,專業基礎課和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畢業時獲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第二種是參加每年10月全國高校聯考的在職法律碩士,招生對象為法律專業或非法律專業的在職法律工作者,考試科目除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題外,外語和三門專業課實行全國聯考。錄取后采取在職不脫產方式學習,畢業時只獲碩士學位證書。
30所新增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名單
中央民族大學 北方工業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天津師范大學
河北經貿大學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沈陽師范大學 上海大學
同濟大學 東南大學
寧波大學 浙江工商大學
安徽財經大學 華僑大學
南昌大學 江西師范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青島大學
中南民族大學 中南大學
暨南大學 廣東商學院
深圳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廣西師范大學 重慶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大學
青海民族學院 新疆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