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復試基本分數線(僅指統考生,不含援藏計劃、單考生和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
報考學科門類(專業) |
初試分數基本要求 |
備 注 |
政治 |
外語 |
業務課 |
兩門專業課總分 |
總分 |
[01]哲學 |
50 |
50 |
80 |
180 |
325 |
|
[02]經濟學 |
55 |
55 |
80 |
180 |
330 |
[03]法學 |
50 |
50 |
80 |
180 |
325 |
[04]
教育 |
[0401]教育學
[0470]教育經濟與管理 |
50 |
50 |
180 |
|
320 |
[040102]課程與教學論 |
50 |
50 |
165 |
|
290 |
[0402]心理學 |
55 |
55 |
220 |
|
350 |
[0403]體育學 |
45 |
45 |
180 |
|
310 |
[05]
文學 |
[0501]中國語言文學
[0503]新聞學
[050406]電影學
[050407]廣播電視藝術學
[050401]藝術學 |
50 |
50 |
90 |
|
335 |
[050402]音樂學
[050403]美術學
[050404]設計藝術學
[050405]戲劇戲曲學
[050408]舞蹈學 |
45 |
45 |
90 |
|
310 |
[0502]外國語言文學 |
50 |
50 |
90 |
|
320 |
[06]歷史學 |
50 |
50 |
180 |
|
300 |
[07]理學 |
48 |
48 |
80 |
180 |
300 |
[08]工學 |
48 |
48 |
80 |
180 |
300 |
[09]農學 |
48 |
48 |
80 |
180 |
305 |
[10]醫學 |
48 |
48 |
200 |
|
330 |
[12]管理學 |
50 |
50 |
80 |
180 |
320 |
參加全國統考的少數民族考生 |
單科在院系所調整后的分數線基礎上降5分,總分降20分。 |
少數民族考生指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旗),并報考為原單位定向或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
1、上表中的[01]、[02]等指門類代碼;[0401]等指一級學科代碼;[050405]等指專業代碼。
2、單獨考試復試基本分數、復試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3、援藏計劃錄取分數線單獨公布。
4、少數民族骨干人才計劃復試基本分數線等教育部政策確定后另行制定。
二.各院系所調整后的復試分數線
上述復試基本分數線只是全校的最低復試分數線,各院系所可根據其學科、專業特點和生源情況,上調復試分數線(點擊查看各院系所調整后的復試分數線)。
三.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查詢
考生不僅要達到上述基本分數線要求,還要達到所報考院系所調整后的分數線和院系所規定的其他要求,進入學校復試名單,方有資格參加復試。請點擊此處查看北京師范大學2007年碩士生復試名單。
注意:
1.援藏計劃考生,單考生和少數民族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的分數線和復試時間將另行通知。
2. 我校不給考生寄書面復試通知,請考生及時登陸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復試名單。
3.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參加我校2007年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具體復試時間、復試內容等信息請查閱北京師范大學2007年碩士生復試有關問題的說明。
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予錄取。
四、關于向外校調劑的說明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向外校調劑的考生必須達到教育部確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大約在3月底公布),未達到教育部確定的基本分數線的不得申請調劑。凡符合教育部規定調劑條件而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通過我校碩士研究生調劑表下載系統下載打印本人的《2007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調劑表》,直接送交擬調劑學校。調劑學校可按表上說明登陸我院網頁核對考生信息。我校在接到本人調劑申請和調劑學校調劑函后,經審核符合教育部的有關調劑政策的,方予辦理調劑。
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7年3月17日
2007年各院系所調整后的碩士生復試基本分數線和復試辦法
依據北京師范大學2007年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基本分數要求,我校部分院系所根據本單位考生上線情況和招生規模,調整了部分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并依據調整后的分數線確定進入復試考生名單 。未調整分數線的院系所,執行北京師范大學2007年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北京師范大學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7年3月17日
各院系所復試分數線調整情況和復試辦法一覽表 >>點擊查看
2007年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資格查詢。 >>點擊查詢
北京師范大學2007年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名單查詢
1.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點擊查閱);
2.各院系所調整后的復試分數線(點擊查閱);
3.進入復試名單考生查詢(點擊查詢)。
只有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才能參加我校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復試。進入復試名單而未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予錄取。
援藏計劃考生,單考生和少數民族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的分數線和復試時間將另行通知。
二.差額復試比例
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各專業差額復試比例(即復試人數與招生規模數之比)一般在120%左右,個別專業可能高于此比例。
三.復試內容和分值
1.復試內容一般包括:(1)專業知識測試;(2)專業能力測試;(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有關各院系所的具體復試形式、復試內容、各部分分值、復試總分以及復試成績的使用辦法等請點擊查閱北京師范大學2007年各院系所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辦法。
2.復試成績低于復試滿分的60%者,或者未達到各院系所規定的復試合格標準者,均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復試合格考生的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按一定比例相加,得到考生總成績。
4.按教育部規定,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涵蓋所報考專業本科主干課程的考試。考試采用筆試形式,每門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必須及格。任何一門不及格的不予錄取。
四.復試注意事項
1.統考考生復試的時間為2007年3月24日至25日。
2.復試報到時間為3月23日。屆時考生須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軍人須憑軍官證)到報考院系所報到(各院系所聯系方式、地址一覽表)。
3.復試期間進行資格審查。報到時,考生須向報考院系所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軍人提供軍官證)。
(2)往屆畢業生須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由檔案所在部門蓋章的本科期間成績單。
(3)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就讀學校有效學生證和由就讀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本科期間成績單。
(4)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由進修學校提供的已修完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全部必修課程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在所報考專業領域的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的文章。已獲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生須提交大專畢業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加蓋有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全部本科課程的成績單。
(5)往屆在職考生須提交檔案所在單位同意其脫產攻讀碩士學位的證明。應屆本科定向或委托培養畢業生,復試時須提供原定向、委培單位準予繼續脫產攻讀碩士研究生的證明。
(6)個人自述材料。參加復試的考生可提供能證明自己研究潛能的各種背景材料,如正式發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鑒定書、獲獎證書、本科畢業論文概要、參加過的研究項目等材料。
(7)報考院系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4.推薦免試考生不再參加復試,但須按協議在入學前進行資格復核。
5.體檢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進行。體檢合格的取得入學資格。體檢不合格但短期內有望康復的,可申請保留一年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滿重新復查合格的,取得入學資格,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入學體檢不合格且短期內康復無望的,取消入學資格。
6.參加復試考生往返路費及食宿費自理,自行安排食宿(請查閱北京師范大學到校乘車路線)。
五.錄取
我校錄取堅持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并重,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未參加復試者,復試不合格者,或者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成績低于60分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報考院系所的錄取規定的考生,不予錄取。
任何時候一經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身體或思想品德狀況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發現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