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人發〔2007〕1號)、《遼寧省教育廳關于省屬高等院校、廳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遼教發〔2007〕57號)、《2012年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實施方案》(遼人社發[2012]11號)和《沈陽農業大學人事管理辦法》(沈農大人字〔2008〕8號)、《沈陽農業大學關于錄用畢業生的暫行規定》(沈農大人字〔2008〕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招聘工作的實際,發布本招聘公告。
一、公布崗位
招聘崗位信息詳見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遼寧教育人才網(www.lnjyrc.cn)、沈陽農業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www.syau.edu.cn/rsc/yongrenjihua/yrjh.htm)公布的2012年沈陽農業大學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原則
堅持貫徹執行國家和遼寧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有關規定的原則;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招聘的原則;堅持招聘工作程序規范、責任明確、紀律嚴明、監督有力的原則;堅持按德才兼備標準招聘的原則。
三、組織領導
人員招聘實行校長辦公會領導下的校、院(直屬教學部)、學科(教研室)三級考核或考試和校、院兩級考核的方式。
學 校設立人員招聘工作小組,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主管組織工作的黨委副書記任副組長,人事處處長任秘書長,組織部部長任副秘書長,教務處、研究生 院、科技處、學科處、國際交流處及相關學院負責人和校學術委員會相關專家為成員。人員招聘工作小組負責應聘人員的最終考核;人員招聘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 負責招聘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人事處。
四、招聘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統招畢業生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校留學回國人員。
(二)報名條件
除招聘崗位計劃信息表公布的具體招聘條件外,應聘人員一般應符合以下條件要求:
1. 報考者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2. 除具有高級職稱者,原則上要求年齡本科畢業25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畢業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畢業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為2011年、2012年畢業。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3. 具有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統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具有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分別達到425分、426分以上(含425、426分)證書;英語專業畢業生具有英語專業考試八級合格證書;英語以外的外語應具有國家外語考試四級合格證書。
4. 教學、科研崗位應聘人才本科階段須為國家統招全日制一本、二本畢業生(專升本除外),且本科、碩士、博士三個階段須為相同或相近專業。
五、報名與招聘辦法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周內截止。
(二)報名辦法:采取網上報名和應聘者現場直接遞交應聘材料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報名,網上報名需考生通過人事處網站(http://www.syau.edu.cn/rsc/yongrenjihua/yrjh.htm),點擊“應聘請點擊注冊”進入報名系統報名。
(三)招聘辦法
招 聘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具有本科及以下學歷或中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采取“考試考核”方式;招聘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采 取“考核”方式;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以及急需的短缺人才采取“考核”的方式。
1. 資格審查
考核前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需按照填寫的報名信息如實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證明個人能力、資歷的有關材料和主要工作業績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2. 筆試、面試考核
(1)筆試
①以“考核”方式招聘的教學、科研崗位,筆試由用人單位負責,具體要求按照《沈陽農業大學招聘教師工作程序及要求》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外語水平等。
②以“考核”方式招聘的非教學、科研崗位及以“考試考核”方式招聘的崗位,筆試由學校負責,學校成立命題領導小組,組長由人事處處長、副組長由紀委、監察審計處處長擔任,實行封閉式命題、評卷。從命題到監考、閱卷、核分整個過程由紀委、監察與審計處全程監督。
筆試滿分為100分,以“考試考核”方式招聘的崗位合格線由省教育廳、人社廳依據考試成績劃定;以“考核”方式招聘的崗位合格線由學校劃定,成績達到合格線的方可進入面試。以“考試考核”方式招聘的崗位,進入面試人員在學校人事處招聘網頁公布。
(2)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除引進高層次人才以外,以“考核”方式招聘的教學、科研崗位面試由用人單位負責,人事處協助組織,考評內容包括基本素質簡介、課程試講、回答問題等三部分,具體操作按照《沈陽農業大學擬聘教師試講考核辦法》和《沈陽農業大學招聘教師工作程序及要求》進行。
以“考核”方式招聘的非教學、科研崗位和以“考試考核”方式招聘的崗位,面試由省教育廳或委托學校負責,按照省人社廳的要求,面試人選從合格線以上人選中按招聘人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未達到1:3比例的,按實際上線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的可從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時,考場內應聘人選和面試考官以及工作人員的手機均須關機封存。應聘人員通過隨機抽簽確定面試順序號,面試者懸掛號牌回答問題,不準透漏與自己身份相關的任何信息。面試、核分環節在紀委、監察與審計處工作人員全程監督下進行。
六、體檢
按擬聘崗位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確定考核合格者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在省人社廳指定醫院遼寧省金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體檢操作手冊及《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組織實施。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因體檢不合格或應聘者自愿棄權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需要遞補的,經人社廳批準后,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確定遞補體檢人員應在一周內完成。
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規定時限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提出復檢申請,學校接到復檢申請后7日內安排復檢,復檢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原體檢醫生不能參加復檢。
七、綜合考核
由學校人才招聘工作小組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及適應招考職位要求的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考核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八、公示
經綜合考核后擬聘人員,經校長辦公會審核通過后,將擬聘人員相關信息上報省教育廳、人社廳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1. 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結束后,可為無疑義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學校將認真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
按省人社廳規定,公開招聘人員應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一年),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轉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 待遇
受聘人員享受國家及遼寧省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及校內津補貼。
十、紀律要求
1.應聘人員應按要求提供真實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要遵守考試紀律,違反考場紀律的,當場取消考試資格。
3.考生在應聘期間,不得搞拉關系等不正當行為,凡采取不正當手段或違反規定原則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同時取消應聘人員聘用資格。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24-88487039-12(人事科)
監督電話:024-88487034(紀委)
沈陽農業大學
二〇一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