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是交通運輸廳管理、教育廳業務指導、教育部備案的大專層次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全額預算的事業單位。有編制499名,現有教職工424人,其中管理崗47人,專業技術崗300人,工勤崗77人。
一、招聘原則:認真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著力規范招聘程序,嚴肅招聘紀律,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學院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進行。
二、成立招聘領導小組
成立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由學院黨委書記任組長,組織人事處、紀檢監察辦公室等部門領導任成員,專門負責招聘工作。
組長:吳靈林學院黨委書記
成員:葉來•葉爾扎提組織人事處副處長
葛斌組織人事處干事
劉蘭英紀檢監察辦公室干事
辦公室設在組織人事處,辦公室主任由組織人事處副處長葉來•葉爾扎提擔任。
三、招聘監督
為加強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通運輸廳紀檢委、新疆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全程監督此次招聘工作。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工作管理處:木合塔白爾•巴哈依丁監督電話:0991-3689707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紀檢委:孫建華監督電話:0991-5280725
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劉蘭英監督電話:0991-7902828
四、招聘范圍:面向全國招聘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五、招聘崗位(詳見附表)。
六、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承擔正常工作;
(五)35歲以下是指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
七、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達次招聘方案審核通知書后,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
www.xjrs.gov.cn)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報名需帶資料:個人簡歷、《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及相關證書原件。
報名時間:2012年6月19日-2012
年6月30日
報名地點:烏市米東區永順街478號新疆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行政樓四樓)
聯系人:葛斌
聯系電話:0991-7902333
郵箱:
52988657@qq.com
郵政編碼:831400
(三)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資格由學院組織人事處負責審查,資格審查結束后將《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及《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考人員花名冊》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處備案。
(四)考試
本科生考試分筆試、試講和面試三部分進行。其中筆試占30%,試講占30%,面試占40%。其中筆試、試講和面試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者不予進行下一環節。
研究生考試分試講和面試兩部分進行。其中試講占60%,面試占40%。其中試講和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者不予進行下一環節。
1、筆試
(1)筆試試題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命題。
(2)筆試須用漢語進行,對非母語進行試講的考生不加分。
2、試講
(1)試講試題由學院組織人事處自行命題。
(2)試講須用漢語進行,對非母語進行試講的考生不加分。
3、面試
(1)面試試題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命題。
(2)面試須用漢語進行,對非母語進行試講的考生不加分。
(3)根據筆試+試講(本科生)成績、試講(研究生)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崗位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并在新疆人事人才網上公示總成績。
八、體檢
根據總成績,按照擬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如有放棄體檢者或不合格者,由學院組織人事處提出增補體檢者的書面申請,報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處核準。經自治區人社廳事業處審核同意后,根據總成績按擬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另行安排體檢。
體檢由學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對確定體檢環節入圍人員統一組織實施。
九、考察
考察由學院組織人事處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者的考察工作。
考察內容:(1)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是否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2)個人在院;蛟瓎挝坏恼嗡枷、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如在考察環節有放棄者或不合格者,由學院組織人事處提出增補考察對象的書面申請,報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處核準。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處審核同意后,根據總成績按擬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另行安排考察。
十、公示
由學院組織人事處按照招聘方案規定的公示地點,對體檢、考察合格者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七天。
十一、下達錄用通知書
公示無異議者,由學院組織人事處將體檢、考察和公示材料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處認定,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處辦理錄用手續。
公示有異議者,由學院組織人事處提出增補公示人員的書面申請,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處核準。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處審核同意后,根據總成績按擬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另行安排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