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對象
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的2012屆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接本、獨立學院、對口升學等學生),并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經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一律不收學費。
二、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記錄。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的記錄。
2、申請人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在校期間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沒有不及格課程。
3、推免攻讀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學生1-6學期的平均學習成績名次要求一般在本專業同年級前10%以內,設有研究生院的高校推免生1-6學期的平均學習成績名次可為本專業同年級前15%。推免攻讀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生1-6學期的平均學習成績名次要求一般在本專業排在前20%以內。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研究生推免生均要求綜合測評成績在本專業同年級前30%。
4、申請人英語基礎較好,原則上要求通過國家四級英語水平考試(新成績標準425分及以上)。
5、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經推薦學校的三名以上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經我校考核小組嚴格考核、學校審查同意后,可不受綜合排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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