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公告公布。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為維護考試的良好秩序,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現就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每一位考生都必須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正確對待考試,不得在互聯網上散布涉及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有害信息;不要購買或輕信不法人員兜售的所謂“研究生試題”及“參考答案”,謹防上當受騙。
三、考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和考試紀律,切實履行本人簽署的誠信考試承諾書,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的正常進行。
四、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不得尋求“槍手”替考或充當“槍手”代人考試;不準攜帶手機、無線耳機等通信工具進入考場;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考試違規或作弊行為發生。
五、對在當年報名及考試中違規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并將作弊情況記入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對于作弊的在校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對于作弊的非在校生,取消報考資格,通知其所在單位或人事管理部門給予相應處分;對于違規作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