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學2010年在職人員攻讀公共管理碩士(MPA)
研究生招生簡章
青海民族大學是我省最早開展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高校,也是國務院首批批準的碩士學位授權單位,自1979年開始招收研究生,迄今已有31年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歷史,積累有較為豐富的研究生培養經驗。2007年,我校被教育部批準為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單位,并從當年開始招收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是青藏高原地區唯一一所開展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高校。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2010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0]37號)文件精神,2010年我校招收公共管理碩士45名。
一、報考條件
2007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及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忌毘纸洷締挝煌夂褪〖壷鞴懿块T審查蓋章后的資格審查表(見附件)進行資格審查;無明確省級主管部門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二、報名方法
所有考生均須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到指定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然后持網上報名號、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逾期或未履行現場確認手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1、網報時間:2010年7月5日至11日
2、報名網址:http://zzlk.qhedu.cn
3、現場確認時間:2010年7月13日至16日
4、現場確認地點:青海民族大學東校區2號教學樓3007教室(僅限于報考青海民族大學考生)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安排在現場確認時進行?忌殞⒈救吮究飘厴I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及其復印件,以及報考者本人填寫的《2010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見附件),貼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張,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在其照片上加蓋公章,并對其所填寫內容進行審查確認,填寫推薦意見。提供虛假信息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出,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對于已授學位的一律取消所授學位。
三、專業學位類別代碼 公共管理碩士: 490100
四、考試科目及時間
專業學位
類別名稱 |
聯考科目 |
考試大綱 |
考試時間 |
公共管理碩士 |
英語 |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
2010年10月30、31日,詳見《準考證》。《準考證》于10月18日至22日期間到我校研究生工作部領取。 |
公共管理基礎 |
《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版) |
綜合知識 |
政治理論 |
與復試一同進行,我校自主命題,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
五、收費事宜
(一)報名費:根據學位辦(2010)37號文件要求,按每科80元標準(共240元)由省學位辦統一收取。以上費用不含政治理論考試費用。
(二)培養費:錄取考生培養費總計25200元/人(書費另收),分三次繳清。
六、錄取方式
考生均須參加在職人員全國聯考。我校根據考生的聯考成績及復試成績,自行劃定錄取分數線,自主確定錄取名單。
七、培養方式、學制及學位授予
采用在職不脫產方式學習,集中學習和周末學習兩種形式,學制:2.5年。在規定年限內,學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修滿學分,通過相關專業學位類別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經青海民族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授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統一頒發的公共管理碩士學位證書。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竇老師
聯系電話:0971-880165513897267032
電子郵箱:qhmd_dyh@163.com
青海民族大學MPA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公共管理專業碩士點(MPA)介紹
青海民族大學是全國100所MPA教育單位之一,是青海省和青藏高原地區唯一擁有MPA教育資格的高校。青海民族大學公共管理碩士教育教學中心,簡稱青海民族大學MPA教育中心,是為MPA人才培養專門設立的教學管理機構,其職責主要是負責和承擔MPA教學、教務與日常行政管理,以及對外聯系等工作。
青海民族大學MPA教育采用在職不脫產方式學習,集中學習和周末學習兩種形式,學制2.5年。在規定年限內,學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修滿學分,通過相關專業學位類別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經青海民族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授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統一頒發的公共管理碩士學位證書。
青海民族大學MPA教育中心以公共管理學院為依托,整合全校資源,在師資、圖書、實驗設備等方面實現資源共享。中心以培養高尚公共精神和卓越管理能力為目標,充分發揮綜合性大學的優勢,依托全校高水平的教學研究隊伍,聘請多領域政府高級實務官員,舉全校之力,攬各界精英,秉持“立足青藏高原,服務民族地區”的基本理念,致力于提供與青藏高原和民族地區發展需要相匹配的高質量公共管理教育,致力于為青海和廣大民族地區提供高層次公共管理人才支持。
青海民族大學MPA教育注重實際能力與素質的培養,教學內容注重社會與政府的需求,回應社會與政府迫切需要應對的問題。中心堅持“立足高原創特色,服務地方求效益”的原則,強調以特色求優勢和地位,面向民族地區,特別致力于培養學員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公共管理問題的敏銳洞察力、適應力和對民族地區公共管理問題的分析解決能力,使學生具備高級專業素養和卓越管理能力,為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MPA(M 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公共管理碩士”,是專為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機構培養具有現代公共經濟理論、公共管理理論和公共政策素養,掌握先進分析方法及技術,精通某一具體政策領域的專業化的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領導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人才的專業學位。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在培養目標、招收對象、課程設置、培養方式以及知識結構、能力結構等方面有特定要求和質量標準,區別于教學、科研型人才的培養要求,強調直接面向公共管理領域實施專業學位教育,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制定。為了適應公共管理現代化、科學化、專業化的要求,國家在2001年開始實施MPA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