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說明
1、目前在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10省(市) 工作且委托培養回原單位的考生在各學科門類分數要求基礎上初試總分降低5分。
2、目前在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工作且委托培養回原單位的考生在各學科門類分數要求基礎上初試總分降低10分,政治理論、外語各降低2分。
3、目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內工作的少數民族在職考生且委托培養回少數民族地區,可在各學科門類分數要求基礎上總分降低20分,政治,外語各降低5分,業務課各降低10分。
4、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并完成服務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憑志愿者證書初試總分降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