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一 心理診斷: 1.概念:心理診斷 結構式會談 非結構使會談 2.心理診斷的方法有哪些 3. 結構式會談與非結構式會談的優缺點 4.影響會談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二 心理測驗: 1.概念:心理測驗 2.了解心理測驗的發展史 3.掌握心理測驗的應用 4.熟悉心理測驗的條件 5.掌握標準化心理測驗的條件 6.熟練掌握常用心理測驗的分類 7.為何要控制心理測驗的使用
目的: 掌握心理測驗的理論知識,熟悉心理測驗的操作方法及評分標準,以及對心理測驗的相關要求,通過心理測驗使自己對自己更加了解,可以使自己在今后的學習和工作中揚長避短更好的發揮。 第一節 心理診斷概述 一.概念: 心理診斷:是指醫生在生物、心理、社會醫學三軸觀點指導下,用心理學的方法和技術來評定病人的心理障礙,確定其性質和程度,以幫助臨床診斷疾病。心理診斷含有評定的意義。
二.心理診斷的目的:其目的有三 1.就診者心理狀態和行為是否正常及異常的性質、程度、原因。 2.就診者生理狀態是否正常,生理障礙的部位、程度和性質,生理障礙對心理過程的影響及心理過程對生理障礙的影響,心身關系。 3.社會因素對心理和生理障礙的影響。
三.心理診斷的方法: 臨床上常用的心理診斷的方法有:觀察法、會談法、個案法和心理測驗法。
1.觀察法:是指有目的、有計劃地觀察病人的心理行為表現,如表情、姿態、動作、語言、睡眠等,根據觀察結果作出評定和判斷。臨床觀察根據需要可分為以下幾種方法: ⑴從時間來分:①長期觀察 ②定期觀察 ⑵從形式來分:①住院觀察 ②門診觀察 ⑶從內容來分:①一般觀察 ②重點觀察 應該注意的是,首先觀察必須有明確的目的和計劃;其次是必須客觀和精確,反復多次,不可輕易根據某些偶然現象就作出結論;三是必須做詳細的、準確的觀察記錄,必要時可利用一些輔助工具如照相、錄像、錄音等。 觀察法的運用有一定局限性,為了提高觀察的客觀性和可靠性,根據臨床診斷的需要,編制出各種臨床心理評定量表,用于心理診斷。
2.會談法:是指醫護人員或臨床心理學家通過與病人的談話過程,了解病人 病情的來龍去脈,心理異常表現的性質幾產生的原因,病前的生活經歷和遭遇,以及可能存在的心理沖突和病人的性格特點、行為、習慣等,從而達到診斷的目的。 會談有許多不同的方式,一般分為結構式會談和非結構式會談兩類。 ⑴結構式會談:是由主談者按所需資料的要求,一比較固定的方式和次序,編制出會談的提綱或問卷,并且主動發問,要求病人按問題回答。 結構式會談的優點: ①有助于系統地收集所需資料。 ②有目的有重點地進行追問和檢查。 ③方法固定,節省時間。 結構式會談的缺點: ①方法比較刻板。 ②查問過于主動。 ③會引起病人的反感或只能得到“是”與“否”的簡單回答。 ⑵非結構式會談:主談者與病人自由交談,讓病人自然而然地說出他想要說的話。 優點: ①可以使病人在談話中較無戒心地吐露出內心的真情實意。 ②在方法上比較靈活。 缺點: ①需要的時間較多。 ②由于沒有一定的重點與方向,易出現顧此失彼。 ③經驗不足者難以把握。 影響因素: ①主談者與病人建立良好的關系是會談成功的關鍵。 ②表里兼顧。 ③把握會談方向。 ④聯系過去和現在,結合主觀和客觀。 ⑤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3.個案法:主要依靠收集病人有關的個案資料,綜合系統地進 行分析,查清病人心理障礙的表現,分析其病理機制,對疾病做出判斷。 優點:在于對病人的心理障礙能作出較全面深入的考察分析。 個案資料的內容豐富,歸納起來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病人身份: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文化程度、經濟狀況、社會地位。 ②求診原因:緊張、失眠、憂郁、恐懼等促使病人就診的因素。 ③病人現狀:指病人目前心理異常的表現及其性質、特征、程度、誘因背景等。 ④病人的既往史:指病人出生前后至病前的各種有關資料。 ⑤病人病前的人格特征:興趣、愛好、脾氣、習慣、智能等。 ⑥病人的家族情況:家庭結構、家庭成員的關系、家庭成員對病人的態度。
4.心理測驗法:心理測驗法是心理診斷最常用的且較科學的檢查、評價方法,下面將詳細講述。 第二節心理測驗 一.心理測驗概述及其發展簡史
(一)概述:心理測驗:是依據一定的心理學原理和技術,對人的心理現象或行為作出推斷和數量化測量分析的一種手段。
(二)心理測驗的發展歷史 現代心理測驗是在實驗心理學和統計學方法基礎上形成的,近百年來主要是從西方發展起來的 。 馮特是心理學史上的第一位心理學家,他于1879年在的國的萊比錫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心理學實驗室,這標志著心理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誕生。首先倡導科學心理測驗的學者是英國生物學家和心理學家高爾頓。另一個對心理測驗作出巨大貢獻的是美國心理學家卡特爾, 1890年,他在《心理》雜志上發表文章《心理測驗與測量》使心理測驗第一次出現在心理學文獻中, 1905年法國心理學家比內和西蒙受法國教育部的委托,編制了比內—西蒙量表,首次提出了心理年齡(智齡)的概念。它是世界上第一個智力量表,美國斯坦福大學教授特爾曼于1916年修訂發表了《斯坦福—比內智力量表》并引出了智商的概念。20世紀40年代《韋克斯勒智力量表》問世,使個體智力測驗日益成熟起來,目前已被世界許多國家廣泛采用,我國也在80年代初引進并修訂了這個量表。一戰時,美國心理學家為快速經濟地選拔軍人,而發明了團體測驗,如陸軍甲種和乙種智力測驗。雖然一戰很快結束,但它對擴大心理測驗的影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我國心理測驗開始于1914年的二、三十年代。我國心理學家曾兩次修訂過比內量表,之后,心理測驗由于種種原因,在我國一直處于停滯狀態,直到1979年才恢復,近年來我國心理學家正在致力于測驗的本土化,編制適合我國文化背景的智力測驗、人格測驗、適應行為量表等,并已取得初步成功。
(三),心理測驗的應用 1.在臨床工作中的作用。 2.在教育工作中的用途。 3.在人才選拔工作中的應用。
二.心理測驗的條件 (一)對主試的要求: (二)對被試的要求: (三)對環境的要求: (四)測量工具的選擇:
三.標準化心理測驗應具備的條件: 1.樣本數要大,要有代表性。 2.要有可以比較的常模或正常值。 3.要有信度。 4.要有效度。 5.施測方法標準化。
四.常用心理測驗的分類 心理測驗歸納為以下幾種類型: 1.按測驗功能分:智力測驗、特殊能力測驗、成就測驗人格測驗、神經心理測驗。 2.按材料的性質分:文字測驗、非文字測驗。 3.按測驗的方法分:問卷法、作業法、投射法。 4.按組織方式分:個別測驗、團體測驗。
五.心理測驗的使用原則: 1.測量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 2.必須慎重的選擇測驗。 3.必須正確地看待測驗結果:不能絕對化,應客觀的去評價它。 4.必須遵守職業道德:
六.應控制心理測驗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