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8]17號)、《關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9]2號)精神,結合學校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經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現確定我校200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如下。
一、 復試及錄取工作原則
堅持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在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下,即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顧國家、國防建設需求和學科建設工作的需要。
復試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側重,在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復試過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要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多類型人才的需要,增強研究生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2009年從全國統考生中招收部分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在這項工作中,我校以招收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為主。
二、 錄取規模
在學校200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基礎上,根據教育部確認的我校2009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各院(系)實際情況和2009年生源情況,確定各院(系)、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區的錄取規模(見附件一,含全日制工程碩士生)。各院(系)應嚴格按照該規模進行錄取,但可根據具體生源情況調節院(系)內各學科的招生數量。
三、 復試工作
新浪編輯注:箭頭代表該校09年分數線與08年對比的變化 ↑代表上升 ↓代表下降
1。復試資格基本線
統考生復試資格基本線
學 科 |
四科 總分 |
前三科 總分① |
政治 |
外語 |
業務 課一 |
業務 課二 |
哲學[01] |
330 |
210 |
55 |
55 |
85 |
85 |
經濟學[02]、外國語言文學[0502]、 管理學[12](不含MBA[120280]) |
350↑ |
220 |
55↓ |
55↓ |
85 |
85 |
法學[03] |
340↑ |
210 |
55 |
55 |
85 |
85 |
藝術學[0504] |
340↓ |
210↓ |
50↓ |
50↓ |
85↓ |
85↓ |
理學[07]、工學[08](不含照顧學科) |
320↑ |
200 |
50 |
50 |
82 |
82 |
照顧學科(力學[0801]、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07]、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0825]) |
305↑ |
190 |
45 |
45 |
75↓ |
75↓ |
體育教育訓練學[040303]、 中國近現代史[060107] |
總分:300 |
50 |
50 |
業務課:160 |
注:(1)前三科指政治、外語和業務課一。
(2)屬于“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類別考生的復試資格基本線由教育部統一劃定。
工商管理碩士生(MBA)復試資格基本線
學 科 |
總分 |
外語 |
綜合能力 |
工商管理碩士(MBA[120280]) |
145↓ |
48↑ |
80↓ |
單獨考試、強軍計劃類考生復試資格基本線
類別 |
總分 |
政治 |
外語 |
業務課一 |
業務課二 |
單獨考試 |
350 |
65↑ |
65↑ |
95 |
95 |
強軍計劃 |
310↑ |
50 |
50 |
80↑ |
80↑ |
2。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的復試
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資格基本線及復試基本要求均與相應學科工學碩士研究生相同,復試內容各有側重。
3。復試工作的組織、指導及督察
復試工作的組織及指導由研究生院負責,督察由校紀委負責。
各院(系)及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區應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辦法要求,組成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院(系)、校區復試工作重大事項的決策,并組織、指導及協調本院(系)、校區內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可由院長(系主任)或負責研究生教學的主管領導擔任。各院(系)、校區還須設立復試工作督察小組,負責對本院(系)、校區的復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4。復試準備
(1)各院(系)復試線的確定
各院(系)可在滿足學校復試資格基本線的基礎上,根據生源的實際情況確定本院(系)各學科的統考生復試線。對于滿足復試線的考生,在同類學科或相關學科范圍內按初試四門統考科目的成績之和進行排隊,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對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應為本學科招生規模(不含校內外推免生,含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下同)的120% - 150%。合格生源不足本學科招生規模120%的學科,所有滿足學校復試資格基本線的考生都應參加復試。對于具有國防、軍工專業背景且報考理學、工學一般學科的考生,其復試資格基本線也可以同照顧學科,具體由各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2)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必須進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0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規定為準,除審查準考證(注:如已丟失,可在我校研招辦網站下載后打印)和有效身份證件外,非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與復印件;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其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復試資格審查表(見附件二)須由審查人和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共同簽字。
5。復試辦法
復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外國語聽力水平考核在面試中進行。復試的總成績為280分,其中筆試200分,面試80分。
對工學及工程碩士考生的面試要按照“分類復試,各有側重”的要求進行,對工程碩士考生,應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能力、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的考查。
(1)筆試:筆試主要是專業綜合測試,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應涵蓋所在學科對應的本科主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具體科目及范圍見各院(系)的復試指導。筆試安排在3月28日上午8:30~11:30,時間為3個小時,地點由研究生院統一安排。
(2)面試: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以及外語水平,對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主要內容包括:1)從事科研工作的基礎與能力;2)綜合分析及語言表達能力;3)外語聽力及口語;4)大學學習情況及學習成績;5)專業課以外其他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6)特長與興趣;7)身心健康狀況。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材料(如獲獎證書及證明等)。
(3)有關說明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學科相關的本科專業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加試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區考生的復試工作,由校本部相關學科統一組織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