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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學200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南京大學二00七年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公告

  一、復試問題

  1、復試分數線

  2007年碩士生的錄取工作繼續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繼續按學科門類劃復試基本分數線(附件1:南京大學200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2、復試辦法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環節,該環節主要是加強對考生專業素養、科研能力、創新精神、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的考核。有關復試組織、差額比例、復試形式、計分方法等問題參見《南京大學200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辦法》(附件2)。

  3、復試名單及復試時間

  復試名單由研究生院、報考院(系)、學校紀委聯合確定(預計3月26日確定),復試時間原則上在4月3-6日(具體時間由各院系確定)。請有關考生及時與報考院(系)聯系,并留心報考院(系)的網頁。

  4、復試驗證、成績核查、信息核對

  復試前,由報考院(系)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成績核查、信息核對。未經報考院(系)資格審查、成績核查、信息核對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復印件上須寫明考生編號、報考專業)、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復印件上須寫明考生編號、報考專業)、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請考生認真核對本人以及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通訊地址(包括

郵政編碼、門牌號碼等),用于接收入學通知書、自酬經費、委托培養、定向培養協議書或調檔函。

  5、復試體檢

  復試階段,考生須進行體格檢查。請各位考生帶本人一寸近照一張,到南京大學醫院(南京大學鼓樓校區正大門東側50米)領取體檢表(體檢表須貼本人照片,并經醫院蓋章,否則,體檢無效)并體檢。體檢時間:4月4—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體檢當日飲食必須清淡。少數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體檢時間的考生可直接與南京大學醫院防保科聯系(025-83594470)。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及弄虛作假者,一律不得錄取。

  6、復試費用

  考生復試期間的食宿費、差旅費、體檢費等一律由考生自行解決。

  二、錄取問題

  1、調檔政審

  對擬錄取為非定向或自籌經費碩士生的考生,所在單位要提供人事檔案及政審意見(預計4月中下旬)。凡擬錄取的考生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理想、有道德、有紀律。凡參加邪教組織者,不得錄取為研究生。

  2、簽定協議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研究生院要與自籌生、委培生、定向生簽定協議書,完善錄取手續。

  3、調劑錄取

  教育部的復試基本要求公布后(預計4月初),可以辦理調劑手續。符合全國最低復試基本要求(按第一志愿報考門類)、沒有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轉第二志愿。考生調出專業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該專業的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調入專業與調出專業必須是統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專業(一般要求統考課相同,業務課相同或相近)。

  調劑程序如下:

  (1)考生持本人初試成績單和個人資料,聯系接受調劑生的招生單位;

  (2)接受調劑生的招生單位審核材料,決定是否通知其復試;

  (3)接受調劑生的招生單位安排復試,及時給出復試結果,通知考生是否擬錄取;

  (4)第一志愿報考單位根據考生的調劑申請書或接受調劑生的招生單位的公函,寄出初試試卷等報考材料;

  (5)招生單位最后審查。

  4、保留入學資格

  鑒于保留入學資格考生算今年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規模,我校除留校師資、支邊、支教考生以外,原則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學資格。

  5、錄取通知書發放

  擬錄取名單必須經教育部審批(預計6月份)。經教育部同意,并完備所需各項手續者,可以6月中旬接到錄取通知書。手續不完備者一律不發錄取通知書。

  6、入校后的宿舍安排

  鑒于我校學生宿舍床位緊張,不能滿足每個學生的住宿要求(包括住宿條件、費用高低等),原則上只為家在南京市城區以外的學生安排床位。家在本地、但不具備走讀條件、需要住宿的學生,必須在復試時向報考院(系)提出書面申請(附件3:南京大學2007年碩士生住宿申請表),經有關院(系)匯總信息后,向學校申請,由學校房產處根據房源情況確定是否予以安排。

  2007年考入我校的研究生(不管是非定向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籌生)只要住校,就一律繳納住宿費(住宿費的高低與住宿條件的好壞有關),且要服從學校安排,不能隨意挑選房間和床位。為充分了解考生的住宿意向,減少學生不必要的住宿費開支,提高宿舍安排的工作質量,所有參加復試者,必須在復試驗證時、在相關欄目內注明本人家庭所在城市(南京市人還須注明所屬區縣名稱)、被錄取以后是否要我校安排床位等信息。

  南京大學研究生院

  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南京大學200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南京大學200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南京大學200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1、各院(系)在達到復試基本分數線的生源充足情況下,可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向上調整本單位復試分數線,具體以各院(系)通知為準。

  2、有關優惠及照顧的條件(如果符合多項條件,只按最大幅度進行,不累加):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并完成服務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可以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目前在重慶、四川、陜西工作且委托培養回原單位的考生(戶籍在當地),前2門單科可以降低3分,后2門單科及總分可以降低6分;

  (3)目前在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工作且委托培養回原單位的考生(戶籍在當地),前2門單科可以降低5分,后2門單科及總分可以降低10分;

  (4)納入少數民族計劃的考生執行少數民族計劃分數線,沒有納入少數民族計劃、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旗),并報考為原單位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須提交當地民族事務委員會的證明及核驗身份證原件),前2門單科可以降低5分,后2門單科可以降低10分,總分可以降低20分;

  (5)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0818]等照顧專業,前2門單科可以降低5分,后2門單科及總分可以降低10分,且不得在入學后轉到非照顧專業就讀。

  附件2

  南京大學200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辦法

  為保證碩士生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招生工作質量和新生入學素質,既維護考生權益,又維護學校聲譽,特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目的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考試、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含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等),旨在結合學科特色和專業特點考核考生初試中未能體現出來的知識水平、專業素養、協作精神、創新意識、道德水準、人格特征等綜合素質。鼓勵各院(系)借鑒先進的人才選拔技術提高復試工作質量,使復試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開、經濟、科學、有效。

  二、復試組織

  各院(系)的復試工作由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按復試專業及復試人數組成若干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由5名以上教師組成,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名,外語聽說能力較強的老師不少于1名。復試小組成員要嚴謹求實、辦事公正、無親屬報考。

  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復試工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規范操作,做好保密(包括試題命制、分裝、評卷、核分、登分等環節)、抽題、分組、記錄等工作,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科學、有效。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本院(系)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當參加復試未被錄取的考生提出質疑時,各院(系)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三、復試人選

  復試人數一般為擬錄取人數(即招生規模,包括計劃內與計劃外人數)的120%(復試人數及擬錄取人數的計算包括推薦免試生、統考生、單考生、聯考生、調劑生),城市規劃與設計、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專業以及按照教育部要求進行初試科目改革試點的教育學、歷史學、醫學等學科門類的相關專業可以放寬到150%。

  按照學校規定的分數線(含單科及總分要求)及《南京大學2007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的有關說明(參見:grawww.nju.edu.cn研究生招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確定復試人選。

  四、復試形式

  復試形式分筆試(包括答題、撰寫實驗或研究設計等)和面試(包括綜合口試、外語聽說測試以及必要的實驗技能等)兩種,各院(系)可根據自身特點,選擇相應的復試形式,并制定、公布相應的細則。

  復試的具體內容、筆試科目及要求參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及有關院(系)的復試說明(參見:grawww.nju.edu.cn研究生招生)。

  五、復試分數

  筆試滿分一般為150分,面試滿分一般為150分(其中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50分,綜合素質測試100分),所有復試成績之和滿分為300分(不同學科、專業可以不一樣,但同一院系、相同學科、專業要采用相同的標準)。一般是將復試成績記入總分重新排序,確定錄取與否、計劃內外。有特殊說明的參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及有關院(系)的復試說明。

  六、破格復試

  1、基本原則

  因學校自主劃線,原則上不破格復試(MBA、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一律不破格),但考慮到同一學科門類的各專業生源狀況、命題難易、閱卷尺度的不平衡,對生源不足、培養力量雄厚、難以完成國家、學校招生計劃的專業,允許破格復試,條件從嚴掌握。

  2、破格條件

  (1)初試成績總分在報考專業名列前茅(一般應在復試分數線以上前40%位次),某一單科略低(第一或第二門課5分之內,第三或第四門課10分之內,且不低于教育部的分數線);

  (2)具有學士學位(含能準時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大學本科畢業生);

  (3)研究能力較強,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過1篇及以上的學術論文或在全國性學術、科技比賽中獲獎。

  3、破格程序

  本人申請(附件4:南京大學2007年碩士生破格復試申請表)——2名專家推薦(報考專業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報考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投票表決——報省教育考試院、教育部審批。

  七、其他

  1、無論選擇何種復試方式和分數計算方法,面試不合格者(面試成績低于90分者)一律不予錄取。

  2、復試完畢后,各招生院(系)要及時將復試成績及結果通知考生本人,特別是復試不合格或復試合格但因名額限制不能錄取的考生。

  3、對同等學力考生(包括大專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必須嚴格復試。應加試2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課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150分。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但有1門加試科目低于90分者,不予錄取。

  4、各院(系)復試細則(包括復試比例、復試形式、計分方法、排序方法、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以及必要的筆試科目及內容)另行制定,由有關院(系)報研究生院備案,并在本院(系)網站公布。無論筆試、面試,操作過程都必須規范,必須嚴格按保密要求和操作規定執行。

  5、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包括工齡不符的考生、學歷不符的考生、沒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研究論文的同等學力考生等)不得進行復試。

  南京大學研究生院

  二OO六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3:

  南京大學2007年碩士生住宿申請表

  附件4:

  南京大學2007年碩士生破格復試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