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高校考生:
根據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通知,經法學院研究生招生小組討論,決定從校外接收法學碩士調劑生,接受調劑專業為030101法學理論030104刑法學030106訴訟法學030109國際法學.條件如下:
(一)從外校調入我校的考生必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調劑復試標準,且其統考科目初試成績不低于我校自行確定的復試基本分數線;
(二)調劑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必須是重點院校,報考學科專業應是該校的優勢學科專業;
(三)調劑生的初試科目原則上應與擬調劑復試專業的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試題種類須與擬調劑錄取專業使用的統考試題種類一致;
(四)調劑生報考專業和擬調劑復試專業原則上應屬同一個一級學科;
(五)調劑生本身必須是“211工程”院校的學生,但西南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及華東政法學院出身的考生可以比照“211工程”院校調劑。
請符合以上條件者速與法學院聯系,并備齊個人簡歷(含本科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工作單位、年齡、性別、民族、報考第一志愿單位名稱、專業等 )、通訊方式和考研成績單復印件送至法學院辦公室。
聯系人:劉娜老師
電話:58805232
地址:北京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范大學主樓B區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