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培養國家公共事務和行政管理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2006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06]33號)及《關于做好2006年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報名工作的通知》(學位中心[2006]34號)精神和要求,廈門大學2006年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報考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及招生對象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工齡3年(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期為2006年7月31日)以上的政府部門和非政府部門(含企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 MPA招生實行推薦與考試相結合的報考辦法。符合報名條件的外省考生,均須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在《2006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上簽署推薦意見并蓋公章。其中,政府部門符合報名條件的管理人員,還須按照國家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的統一部署,經省級人事部門在《2006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上簽署推薦意見并蓋公章。非政府部門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并蓋章。非政府部門的人員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當年錄取總額的20%。 福建省省直和設區市、縣(區)在職報考人員填寫《2006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按干部管理權限征得干部主管部門同意,持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申報表和報名資格審查表,分別由省委組織部、設區市黨委組織部門(黨群機關人員)和省人事廳、設區市人事局(政府及事業單位人員)簽署蓋章。 考生可在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主頁(http//www.cdgdc.edu.cn/scb.zip)或在廈門大學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招生網(http://zsnet.xmu.edu.cn/),以及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主頁(spa.xmu.edu.cn)下載《2006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 二、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及資格審查 1、今年全國聯考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報考首先通過互聯網登錄有關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網站填寫、提交報名信息,然后在規定的現場報名時間內,到指定現場報名地點繳納報名考試費、照相、確認報名信息。只進行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未到指定現場報名點辦理照相、繳費、確認等相關手續的,本次報名無效。 2、報名時間。廈門大學報名點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10——23日,網址為:http://zsnet.xmu.edu.cn/。現場報名時間原則上安排在2006年7月27日至30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名點的網上報名時間和網址請在7月初登錄“學位中心”網址http://www.cdgdc.edu.cn/zz06html查詢。 3、現場報名地點。考生可選擇到廈門大學報名(廈門大學現場報名地點請關注http://zsnet.xmu.edu.cn/),也可就近在各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報名地點報名。 4、現場報名程序。考生到廈門大學現場報名時要出示:經省委組織部或設區市黨委組織部門(黨群機關人員)、省人事廳或設區市人事局(政府及事業單位人員)簽署蓋章的《報名資格審查表》,網上報名號,并繳納報名考試費,照相,確認報名信息。報名采用機讀卡采集考生報名信息和攝像采集考生圖像信息辦法,考生必須親自到場。 5、報名費。按全國學位中心規定收取400元整。 6、資格審查。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對考生資格審查的可操作性,今年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有關學位類別的條件的審查(審查要求見學位辦[2006]33號文件)由我校研究生院綜合辦在錄取前進行。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1)獲相關組織人事部門推薦并加蓋公章的《2006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一式二份(貼同底板二寸免冠照片,并在照片上加蓋公章);(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3)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4)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齡證明。具體資格審查時間和方式由我校研究生院另行通知。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單位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考試科目為政治理論、英語、管理學、行政學、綜合知識(語文、邏輯與數學)。 其中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單獨組織面試(面試在聯考成績公布后另行通知);其余四門實行全國聯考。聯考科目內容請參考《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大綱》、《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聯考考試指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2006年版 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 四、考試時間及地點 全國聯考科目考試時間為2006年10月21日—22日。考生考試地點與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地點相同。廈大考場具體地點另行通知。政治理論面試時間、地點聯考后也另行通知。 五、錄取 2006年我校擬招收250名(含國家稅務總局委托培養的MPA)。符合國家錄取條件,由于我校已完成錄取計劃而不能錄取者可調劑到相關院校。 六、研究方向和培養方案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有關MPA培養方案的要求和我校的特色優勢,我校MPA的主要培養方向為:(1)公共政策分析(包括一般政策分析和部門政策分析);(2)政府改革與治理;(3)公共人力資源與績效管理;(4)稅務管理;(5)市政與公共事業管理。具體培養方案請到我校研究生院主頁http://yjsy.xmu.edu.cn或MPA中心主頁http://spa.xmu.edu.cn/查詢。 七、學位授予 學員在規定年限之內修滿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完成學位論文并通過廈門大學組織的答辯,經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廈門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學位。并頒發廈門大學研究生證書。 八、學費 學員須交納學雜費。其中學費(培養費)總計3.6萬元。入學注冊時一次性付清,或分年度繳清。 九、教學地點與學習方式 為更好地解決學工矛盾,今年除在廈門大學校本部外,還將在福州、泉州設立教學點。福州教學點設在省繼續教育中心(省政府大院內,省政府辦公廳干部培訓中心五樓,電話:0591-87874526,87874527)。網址:http://www.fjcec.cn。省直單位和福州市周邊地區學員一般可在福州教學點學習。福州地區的招生事宜,請咨詢省繼續教育中心。 十、招生咨詢
電話:0592-2186478(MPA中心)鄒老師、孫老師 廈門大學考試中心:2184118 劉老師 聯系地址:廈門大學研究生院,或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MPA中心(廈門大學成智樓212)。郵編:361005 網址: http://zsnet.xmu.edu.cn/(廈門大學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招生網) http://spa.xmu.edu.cn(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 電子郵件:xmumpa@xmu.edu.cn
附件1:干部參加在職學歷、學位教育申報表
廈門大學研究生院 廈門大學MPA中心 200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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