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下列情況的考生,復試線與照顧學科相同:
1 、①報考地處重慶、四川、陜西 3 省(市)招生單位的考生;②目前在上述省(市)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養回原單位的考生;
2 、①報考地處內蒙、廣西、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9 省(區)招生單位;②目前在上述省(區)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養回原單位的考生;
3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
注: 1 、各院系在達到學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可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和計劃數制定不低于學校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學科(專業)復試基本要求。
2 、單考(含強軍計劃)、國家定向培養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復試基本分數線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另行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