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 熱愛祖國,熱愛共產黨,身心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高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3. 設置有研究生院高校的本科前三學年綜合成績在學院年級排名前25%,“211工程”高校的本科前三學年綜合成績在學院年級排名前10%; 4. 有學術論文發表、獲得專利、學科競賽、科技活動等獲獎者綜合成績排名可以適當放寬。 二、申請者需提供的材料 1. 完整、真實填寫《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一式兩份; 2. 對申請有參考價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內)一份; 3. 提交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本人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一份; 4. 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學術論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復印件一份; 5. 提交在學期間學科競賽、科技活動或其它獲獎的證明一份; 6. 身份證的正反面復印件1份,正反面需復印在A4紙的同一頁面上。 7. 交納復試費100元/人。 三、申請辦法 1. 申請者請到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b.buaa.edu.cn/查閱招生說明及專業目錄,下載有關表格。并于當年9月份將全部申請材料(統一用A4紙)寄(或送)達所申請的學院研究生教務辦公室; 2. 經我校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對申請人材料綜合評審后,組織復試,學院同意接收者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發給免試碩士研究生擬錄取通知書; 3. 擬錄取的免試碩士生須在全國規定的統考報名時間內履行正式報名手續(包括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并在母校領取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簽發(加蓋公章)的推薦免試碩士生報名表,報名表寄送北航研招辦;沒有寄送《推免生登記表》的申請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4、被我校擬錄取的推薦免試考生需在每年的三月份與報考學院聯系,確認復試等相關事宜。 四、審批與復核 1.政審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2.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3.錄取當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則取消入學資格; 4. 一經發現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即取消申請人免試錄取資格; 5.請恕所有資料概不退還。 |